專題文章違建拆除費用誰付?屋主、承租人還是政府?一次搞懂責任歸屬與拆除流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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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你收到政府通知「建築物列為違建、限期拆除」時,第一個問題往往不是「為什麼被拆」,而是「違建拆除費用誰付?」本篇文章深入解析違建的法律定義、行政拆除流程、費用分攤原則與實務案例,讓屋主、房客與地主都能清楚了解各自權責,避免誤判導致多花冤枉錢。
違建拆除費用誰付?屋主、承租人還是政府?一次搞懂責任歸屬與拆除流程!
【目錄】
【引言】
違章建築(簡稱「違建」)在台灣幾乎無處不在,從屋頂加蓋、陽台外推,到工業區的鐵皮屋擴建,都屬於潛在違建範疇。
然而,當地方政府下達「拆除令」時,多數民眾最在意的不是「該不該拆」,而是「違建拆除費用誰付?」
答案其實不一樣:
👉 有時是屋主、
👉 有時是承租人、
👉 若涉及國有地或公有地,甚至可能由使用人負責。
為避免爭議與浪費成本,瞭解違建拆除費用的歸屬依據與費用構成就變得至關重要。
違建的法律定義與分類
根據《建築法》第77條與《建築管理自治條例》,凡是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建照或使用變更的建築行為,都屬於違章建築。
| 類型 | 常見情形 | 是否屬違建 | 處理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
| 屋頂加蓋 | 鐵皮屋頂、夾層 | 是 | 通常限期自行拆除 |
| 外推陽台 | 超出合法邊界 | 是 | 列管或拆除 |
| 臨時棚架 | 超過使用期限 | 視情況 | 須重新申請臨時使用許可 |
| 工業區加蓋廠房 | 無建照或超容積 | 是 | 強制拆除或限期改善 |
🔹 重點提示:
就算是「可逆性」建物(例如貨櫃屋、輕鋼構),只要固定於土地上、接電供水並作為長期使用,也可能被認定為違建。
違建拆除的法律依據
違建拆除的執行,主要依據以下法規進行:
《建築法》第81條:主管機關可限期改善或拆除。
《行政執行法》第26條:若不依期限改善,得代為拆除並向行為人追償。
《地方政府建築管理自治條例》:各縣市訂有細部規範,例如拆除公告程序、費用計算標準等。
違建拆除費用誰付?(核心分析)
這是本文的重點問題,也是許多人最關心的焦點。根據實務慣例與法律規定,違建拆除費用原則上由「違建行為人」負責。
一、屋主應負主要責任
若違建為屋主所搭建、或在屋主同意下興建,即使後來出租給他人,屋主仍需負最終責任。
二、承租人擅自增建者,須自行負責
若承租人於租賃期間未經屋主同意增建違法結構,例如鐵皮屋、遮雨棚,主管機關可要求承租人自費拆除。
三、公有地違建:使用人負責
在國有地或公有地上的違建,通常由實際使用人負責拆除與清理費用。
| 狀況 | 費用由誰負責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屋主自行加蓋 | 屋主 | 須自行負擔拆除費用 |
| 房客加蓋 | 房客(承租人) | 若屋主能證明未同意 |
| 公有地違建 | 使用人 | 依使用契約追償 |
| 拒不拆除被代拆 | 行政機關先墊付,再向違建人追償 | 可能加計行政執行費用 |
違建拆除費用的計算與項目
拆除費用主要依據建物面積、材質與所在地區不同而異,通常包含:
| 費用項目 | 說明 | 參考價格(每坪) |
|---|---|---|
| 拆除人工費 | 含勞務與安全設施 | 約 1,500–3,000 元 |
| 廢棄物清運 | 包含傾倒場費用 | 約 800–1,500 元 |
| 行政執行費 | 公告與行政手續費 | 約 1,000–3,000 元 |
| 合計估算 | 每坪約 3,000–5,000 元不等 | — |
若違建面積大、或涉及鋼構與混凝土結構,拆除成本可能超過百萬元。
政府代拆流程與強制執行機制
若違建人未於限期內自行拆除,政府可依法進行「代為拆除」程序,流程如下:
通知限期改善或拆除
逾期未拆 → 代為執行
公告拆除與現場封鎖
代拆完畢 → 向違建人追償費用
若違建人仍拒不繳納,地方政府得依《行政執行法》移送強制執行,甚至拍賣財產抵費。
實務案例分析
📍 案例一:屋主出租後,房客加蓋鐵皮屋
屋主提出證明表示未同意加蓋,主管機關最後判定由房客負責拆除費用。
📍 案例二:工業區加蓋二樓倉庫
屋主主張為臨時使用,但經查接電、長期使用,仍列為違建,拆除費用由屋主全額負擔。
預防違建拆除的法律建議
✅ 申請前諮詢建築師或設計單位,確認是否需建照。
✅ 承租前查閱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用途。
✅ 與承租人簽訂明確條款:禁止擅自增建。
✅ 若發現既有違建,應先申報列管或改善結構。
【觀點與專業建議】
作為專業不動產顧問,筆者認為:
違建拆除費用之爭,實際反映出屋主與使用人法律意識不足。
許多人誤以為「違建不一定會拆」,但當政府執行強制拆除後,費用與損失都將遠超過當初合法申請的成本。
此外,市場上許多中古屋或廠房仍存有部分違建,購屋前應主動查詢建照、使用執照與地籍圖,並要求賣方提供非違建聲明書,以免買到「待拆屋」。
【結論】
「違建拆除費用誰付?」這個問題沒有模糊空間。
原則是誰蓋誰負責,誰用誰付費。
不論屋主、承租人或使用人,只要涉及違建行為,都有法律責任與經濟負擔。
從長遠來看,合法建築不僅保護自身權益,也避免未來轉售與稅務風險。
與其事後爭論拆除費,不如事前規劃、依法申請,讓房屋安全、價值與心安同時兼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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