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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怎麼報才不會被國稅局盯上?一次搞懂「自然人 vs 法人」租賃稅制全解析(附完整對照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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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是否要被扣稅、要不要開發票、能不能節稅,從來不是看租金高低,而是取決於「出租人與承租人身分」。
許多房東與企業主,因為搞錯「自然人與法人」的差異,導致實拿金額不如預期、隔年被補稅甚至挨罰

本文將用一篇完整實務導向文章,帶你一次搞懂四大租賃身分組合、預扣稅與二代健保規則、公益出租人與包租代管的節稅關鍵,並附上完整對照表與實際試算,讓你在出租前就知道「怎麼談租金才不會吃虧」。

租金怎麼報才不會被國稅局盯上?一次搞懂「自然人 vs 法人」租賃稅制全解析(附完整對照表)

目錄(Table of Contents)

  1. 為什麼多數人租金報稅都搞錯?

  2. 租金課稅的核心邏輯:先看「身分」再談金額

  3. 四大租賃身分組合一次看懂(總表)

  4. 自然人租給自然人:最單純,卻最容易忽略的節稅點

  5. 公益出租人是什麼?為什麼越來越多人選擇?

  6. 自然人租給法人:10%+2.11%怎麼算才合理?

  7. 法人出租必開發票:營業稅與押金設算利息解析

  8. 常見錯誤與國稅局最愛查的三種情況

  9. 實務觀點與節稅建議

  10. 結論:租金不是不能省,是你沒用對方法


一、為什麼多數人租金報稅都搞錯?

在實務操作中,無論是一般房東、公司承租人,甚至第一線不動產業務,對租金報稅的理解普遍存在重大落差。多數人以為租金課稅只是「算稅率、比金額」,卻忽略了真正的關鍵並不在數字,而在「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身分別」。

最常見的第一種情況,是房東直覺認為「租多少就拿多少」。但當承租人是公司行號,且月租金達二萬元(含)以上時,依法必須由法人代扣 10% 所得稅與 2.11%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結果就是房東帳戶實際入帳金額,比原本談定的租金直接少了 12.11%,往往是在租金入帳後才驚覺「怎麼少了一截」。

第二種情況,則是公司承租房屋時,未事先協助房東回推租金。許多房東在簽約時只看到合約上的「租金金額」,卻不知道那是「扣繳前金額」,實際可支配的現金流早已被預扣。這種狀況下,房東等於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自行吸收一成以上的稅負,對長期出租的收益影響極大。

第三種,也是最容易被忽略、卻最容易被補稅的狀況,出現在「法人出租」的案件中。當公司名義出租不動產並收取押金時,依營業稅相關規定,押金需設算利息並視為銷售額開立發票。不少企業主與會計人員完全未意識到這項規定,直到國稅局查帳時,才一次面臨補稅與罰款的雙重風險。

綜合以上三種情境可以發現,問題從來不在稅率高低,而是在簽約前就沒有先釐清「自然人與法人」的租賃身分別。只要一開始身分判斷錯誤,後續不論租金怎麼談,都很難避免實拿金額縮水,甚至引發不必要的稅務風險。


二、租金課稅的核心邏輯:不是看金額,是看身分

在租金稅務的世界裡,金額從來不是第一順位,身分才是關鍵。許多人在討論租金時,最先問的是「月租多少?」「有沒有超過二萬?」但在實務上,真正決定稅制走向的,只有兩個問題,而且這兩個問題遠比租金數字重要。

第一個問題是:出租人是不是法人
只要出租人是公司、行號或其他法人身分,依法就必須開立統一發票,租金需加計 5% 營業稅,並併入法人營所稅申報。此時,租金的概念已不再只是單純的「租賃所得」,而是正式的營業收入,相關稅務責任也隨之提高。

第二個問題是:承租人是不是法人
當承租人為公司行號,且月租金達二萬元(含)以上時,即使出租人只是一般自然人房東,法人仍依法負有扣繳義務,必須代扣 10% 租賃所得稅,並加扣 2.11% 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這也是為什麼許多房東在收到租金時,會發現實際入帳金額與合約金額不一致的原因。

只要這兩個問題其中一項答案是「是」,整套稅制就會立即改變。從「要不要開發票」、「是否需要預扣稅款」,到「實際可支配的租金金額」,全部都會受到影響。反之,若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皆為自然人,租金在收取當下則相對單純,不涉及扣繳與發票問題,僅需在隔年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即可。

因此,租金課稅的真正邏輯不是「租多少錢」,而是「誰租給誰」。只要先釐清出租與承租的身分別,後續所有稅務計算與租金談判,都會變得清楚且可預期。這也是所有租賃案件在簽約前,最應該先確認的第一步。


三、租賃身分別稅制「一眼就懂」對照表

在所有租金稅務問題中,真正能一次解決九成疑問的,就是這張「身分別稅制對照表」。實務上,只要把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身分套進表格,就能立刻判斷:要不要開發票、會不會被預扣、房東實際能拿到多少,以及隔年該怎麼報稅。

首先來看自然人租給自然人。這是最單純的出租型態,沒有發票問題,也沒有任何預扣或二代健保的規定,房東當下可以全額實拿租金。唯一需要注意的是,隔年報稅時須將租金收入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,原則上可直接扣除 43% 的必要支出,或視實際成本改採列舉方式。

第二種,也是爭議與誤解最多的類型,是自然人租給法人。雖然出租人仍是一般房東,不需要開立發票,但只要承租人是公司行號,且租金達到法定門檻,就必須依法代扣 10% 的租賃所得稅,並加扣 2.11% 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這意味著房東實際入帳的金額,會直接少於合約上約定的租金,也是多數糾紛與抱怨的來源。

第三種是法人租給自然人。只要出租人是法人,無論承租人是誰,都必須開立統一發票並加計 5% 營業稅。此時房東所談的租金,實際上是「未稅金額」,後續會併入法人營所稅申報,與個人租賃所得完全不同。

第四種則是法人租給法人。稅制邏輯與前一種相同,同樣需要開立發票並課徵營業稅,租金收入列為公司營業收入處理,並依營所稅規定申報。

總結來說,超過九成的租賃稅務爭議,都集中在「自然人租給法人」這一種情況。只要在簽約前先對照這張表,確認雙方身分,就能大幅降低租金爭議與後續稅務風險。

📊 租賃身分別稅制對照表(重點版)

出租人身分承租人身分是否需開發票是否預扣所得稅二代健保 2.11%房東實拿情況隔年申報方式
自然人自然人租多少拿多少併入綜合所得稅(43%必要支出)
自然人法人✔ 10%✔ 2.11%扣繳後入帳併入綜合所得稅
法人自然人未稅金額併入營利事業所得稅
法人法人未稅金額併入營利事業所得稅

四、自然人租給自然人:看似簡單,其實最有彈性

在所有租賃型態中,自然人租給自然人是最常見、也最容易被低估的一種模式。多數小房東、家庭式出租,幾乎都屬於這一類。表面上看起來規則單純,但實際上,這種出租方式在稅務上反而擁有最大的操作彈性與調整空間

首先,在租金收取的當下,這種出租型態完全不涉及發票與扣繳問題。出租人不需要開立統一發票,承租人也沒有任何代扣稅款或二代健保的義務,因此房東每個月收到的租金,就是合約上約定的全額金額,現金流最為單純、直觀。

然而,真正的重點並不在「收租當下」,而是在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的選擇權。依現行規定,房東可以直接採用 43% 的必要支出率,不需提供任何單據,就能將租金收入扣除後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。這對於沒有大量修繕或貸款的房東而言,是最省事、也最常見的方式。

但若房屋實際發生的支出,例如裝修費用、修繕成本、房貸利息、管理費或代管費用等,合計金額高於 43%,房東則可以選擇改採「列舉成本」申報。這也是自然人對自然人出租最具彈性的地方,房東可以依當年度實際狀況,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申報方式。

📌 以實務範例來看:
若月租金為 30,000 元,全年租金收入為 360,000 元,採用必要支出率計算後:

30,000 ×(143%)× 12 = 205,200 元

這筆金額即為當年度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的租賃所得,再依個人適用的所得稅級距課稅。

因此,自然人租給自然人看似簡單,實際上卻是最有空間進行合法稅務規劃的出租模式。只要在申報時善用必要支出與列舉成本的選擇權,就能在合法範圍內,有效優化整體租賃收益。


五、公益出租人:合法節稅,不是鑽漏洞

在租金稅務實務中,「公益出租人」常被誤解成是一種政策漏洞,甚至被認為是刻意避稅的手段。但事實上,公益出租人是政府明確設計、白紙黑字寫進稅法與相關辦法中的制度,目的是鼓勵房東釋出住宅,協助減輕租屋族的居住負擔,同時讓房東在合法前提下獲得合理的稅務優惠。

成為公益出租人的門檻其實非常簡單,只要同意讓租客申請政府核發的租屋補助,該筆租賃關係即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,並不需要降租、也不需要改變租賃條件。這也是為什麼近年來,越來越多理性房東選擇主動加入的原因。

公益出租人最大的優勢,主要體現在三個面向。第一,每月可享有 15,000 元的租金免稅額,這代表在計算租賃所得時,並非從全部租金開始課稅,而是先扣除免稅額後再計算。第二,房東仍可選擇採用 43% 的必要支出率,不需檢附任何單據,即可大幅降低應稅所得。第三,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的房屋,房屋稅與地價稅仍可適用自用稅率,不會因出租而被調高稅負,這對長期持有住宅的房東而言,是非常實質的好處。

📌 以實際數字來看,若月租金為 25,000 元,計算方式如下:

25,00015,000)×(143%)× 12 = 68,400 元

這筆金額即為當年度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的租賃所得,遠低於未享有公益出租人優惠時的應稅金額。

綜合來看,公益出租人並不是鑽制度漏洞,而是政府與房東之間的政策交換。房東提供穩定租屋資源,政府則給予明確的稅務優惠。只要依法申請、如實申報,就是一種正當、合理且可長期運用的節稅方式。


六、包租代管為什麼更省稅?

在公益出租人的制度之上,政府進一步推出「包租代管」政策,目的在於降低房東管理成本、提高租屋市場穩定度。對房東而言,包租代管最大的吸引力不只是「有人幫你管房子」,而是背後所搭配的一整套稅務優惠設計,使整體稅負進一步下降。

首先,在稅務計算上,加入政府包租代管(通常以三年為一期),必要支出率可直接提高至 60%。這意味著,房東在計算租賃所得時,可直接扣除超過一半的租金收入,不需提出任何單據,即可大幅壓低應稅所得,這一點是一般出租模式無法比擬的優勢。

第二,包租代管的房東仍可同時享有每月 15,000 元的租金免稅額,與公益出租人制度完全一致。換言之,租金是先扣除免稅額,再套用 60% 的必要支出率,雙重減免效果,使實際需課稅的租賃所得顯著降低。

第三,加入包租代管後,每年還可額外獲得 10,000 元的修繕補助。對於屋齡較高、需定期維護的物件而言,這筆補助不僅能分擔實際支出,也能減少房東自行處理修繕事務的時間成本。

📌 以同樣月租 25,000 元為例,計算方式如下:

25,00015,000)×(160%)× 12 = 48,000 元

這代表全年僅有 48,000 元需要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,與一般出租相比,稅負差距相當明顯。

⚠️ 但這裡有一個非常關鍵的提醒
包租代管在法律關係上,屬於「自然人租給法人」。也就是說,房東實際上是將房屋出租給管理公司,再由管理公司轉租給一般租客。因此,租金在給付時,會依法被預扣 10% 的租賃所得稅與 2.11% 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

因此,包租代管並不是單純的「一定比較好」,而是「稅負較低、但現金流需事先規劃」。只要房東在簽約前就理解預扣機制,並在租金談判時回推實拿金額,包租代管依然是一種非常有效、且合法的長期節稅選擇。


七、自然人租給法人:談租金一定要「回推」

在所有租賃模式中,自然人租給法人是最容易出現現金流與稅務落差的類型。雖然表面看起來只是普通出租,但法律規定只要月租金達到 2 萬元(含)以上,承租的法人就必須依法代扣所得稅與二代健保,房東實際入帳金額就會少於合約金額。

📌 代扣明細:

  • 10% 租賃所得稅

  • 2.11%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

這也就是為什麼,很多房東明明談定 10 萬元租金,實際到帳只剩 87,890 元左右(扣掉 12.11%),讓人誤以為房東被「坑了」。

因此,談租金時一定要先回推實拿金額,也就是計算房東希望到手的金額,應該在合約上加上預扣稅款後的金額。舉例來說,如果房東希望每月實拿 100,000 元,計算方式如下:

100,000 ÷ (110%2.11%) ≒ 113,778

也就是說,租金合約上應訂為 113,778 元,扣掉代扣稅款後,房東才會真正拿到 100,000 元。

⚠️ 隔年申報注意:
無論房東實際收到多少,稅務局認定的租賃所得是 未扣除代扣稅款前的金額,也就是 113,778 元。這筆金額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,並依 43% 的必要支出率或列舉成本計算應稅所得。

教學小提醒:

  1. 簽約前務必先算「實拿租金」

  2. 告知法人承租人需代扣稅款,避免誤會

  3. 報稅時以合約金額為基礎,不可只看實收

總結來說,回推租金是自然人租給法人最核心的操作原則,不僅保障房東現金流,也能確保隔年報稅無誤,避免被補稅或罰款。


八、法人出租一定要開發票,押金最容易出事

在租賃稅務中,法人出租不論承租人是自然人或法人,都有一個基本原則:一定要開發票。這是法律明文規定,與租金高低或租賃型態無關。

📌 發票規則:

  • 出租金額需加計 5% 營業稅

  • 合約上談的租金是「未稅金額」,帳上實收金額 = 租金 × 1.05
    例如:若希望實收 100,000 元,合約租金需訂為:

100,000 × 1.05 = 105,000 元

這樣開發票後,扣掉營業稅,房東帳上才會到手 100,000 元。

然而,最容易被忽略、也是國稅局最常查的「地雷」是押金處理
根據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24 條》,法人收取押金時,也必須設算利息,並視為銷售額開立發票
換句話說,押金不是單純的「先收後還」,若未依法申報,就會成為補稅與罰款的高風險來源。

⚠️ 實務提醒:

  1. 簽約前務必確認租金是否含營業稅,並計算實收金額

  2. 押金務必依規設算利息,並開立發票,不可忽略

  3. 報稅時,營業額包含租金與押金利息,避免國稅局查補

總結來說,法人出租看似簡單,實務上最容易出事的就是押金與發票。掌握這兩點,才能確保租金收取合法、帳務清楚,也避免後續補稅與罰款的風險。


九、實務觀點與建議(重點整理)

在租賃實務中,掌握以下四個原則,可以降低稅務風險、保障現金流、合法節稅

  1. 出租前先確認「誰是法人」

    • 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身分,決定了是否要開發票、是否會被預扣稅款。

    • 身分判斷錯誤,是大多數稅務爭議的根源。

  2. 租金談判一定要先算「實拿」

    • 特別是自然人租給法人時,需回推預扣 10% 租賃所得稅+2.11% 二代健保。

    • 事先算清楚實拿金額,避免帳戶到手比預期少。

  3. 公益出租人不是做善事,是理性節稅

    • 享有每月 15,000 元免稅額、必要支出扣除、房屋與地價稅優惠。

    • 透過政策合法降低稅負,同時穩定租屋市場,兼具社會價值與經濟效益。

  4. 公司出租務必注意押金設算

    • 法人出租必須開發票並加計 5% 營業稅。

    • 收取押金時需設算利息並視為銷售額,國稅局查補最常抓這一條。

    • 未依規處理,輕則補稅,重則加罰款。


💡 小結
掌握「身分別」、「實拿金額」、「公益出租人規則」、「押金設算」四大原則,就能在合法範圍內最大化租金收益,同時避免稅務風險,是每位房東與不動產業務必須牢記的核心知識。


十、結論:租金不是不能省,而是你沒先算清楚

租金報稅,其實並不複雜,真正的問題在於房東常憑感覺操作,忽略了法律規定與稅制差異。很多房東以為「租多少拿多少」,殊不知只要承租人或出租人涉及法人,或是租金達到代扣門檻,就可能被自動扣稅或二代健保補充費,結果到手金額遠低於預期。

核心就在於一條最簡單卻最重要的分界線:「自然人 vs 法人」。只要清楚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身分,就能立刻判斷是否需要開發票、是否會被代扣、房東實拿金額如何,以及隔年報稅方式。掌握這個原則,房東就能在合法前提下進行租金規劃,而不必依靠運氣或試算。

在實務操作上,房東可以透過以下三個方向,合法節稅、降低風險、保障現金流

  1. 拿到該拿的租金:簽約前先回推實拿金額,尤其是自然人租給法人時,避免因代扣稅款導致現金流短少。

  2. 繳最合理的稅:依身分與租賃型態選擇必要支出率或列舉成本,或加入公益出租人、包租代管制度,合法降低租賃所得。

  3. 避開國稅局最愛查的地雷:法人出租務必開發票,押金需設算利息,所有租金收入與押金利息如實申報,避免補稅或罰款。

💡 實務提醒
出租前算一次,勝過隔年補稅三次。租金規劃不只是節稅,更是保障現金流與降低稅務風險的第一步。只要掌握「自然人 vs 法人」這個核心邏輯,每一筆租金都能合理、安全、最大化收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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